(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