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酬、考核、组织治理及业务合规等方面的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职资格、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工作评估机制等内容,并强调决策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