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中未勤勉尽责,涉嫌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283.02元,并处以12,735,849.06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公司已督促其整改,目前该事项未对发行人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