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士力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共五章五十一条,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方式需合规。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