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王曦于2025年12月8日使其持有的三批雇员股份期权失效,每批涉及17,000份期权,合计51,000份。该等期权的行使期限均至2029年3月27日止,行使价均为每股76.3600港元,无已支付或已收取的期权金额。交易后,王曦分别持有34,000、17,000和0份相关证券。王曦为与受要约公司及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别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本次披露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有关,涉及透过协议安排进行私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