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任职资格、离职程序、信息披露、工作交接、离任审计、承诺履行、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前后应履行的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要求,并强调其在任职期间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