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行使职责包括绩效考评、薪酬计划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等,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批。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