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沟通等。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包括会议召开及职责履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