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翰林))
刘翰林声明被提名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学教授职称,有丰富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验。其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