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唐敖齐先生于2025年10月26日逝世,其持有的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由其子女唐志华、唐美华通过继承及赠与方式取得。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合计拥有公司24.9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唐志华,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支付,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