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取消监事会;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99)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决议建议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删除有关类别股东会议的规定,因根据中国新法规,内资股与H股被视为同一类普通股,股东权利一致。现任监事陈奇军、胡述军、韩数、郭浩、王术峰均确认与董事会、监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提请关注的事宜。上述修订及取消监事会事项需经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股东类别大会及H股股东类别大会批准后生效。在修订生效前,现行章程及规则继续有效,监事会仍履行职责。相关通函及会议通告将适时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