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建议委任韩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韩良先生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同时在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在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任高级顾问。其教育背景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天津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后。韩良先生具备丰富的经管、法律及资本市场经验,确认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与本行无财务利益关联,亦无持有本行股份权益。该委任须经股东会批准及天津金融监管局核准资格后生效,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任职期间,韩良先生将获每年人民币25万元(税前)董事津贴。董事会将成立相关委员会并安排履职。本行将另行发出通函及股东会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