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