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永泉))
李永泉声明被提名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