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审查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审核薪酬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