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刘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刘宇先生的辞职报告。刘宇先生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总法律顾问职务后,刘宇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宇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不向公司提出除约定薪酬以外的任何利益索赔,亦无其他需提呈股东注意的事项。董事会对刘宇先生在担任总法律顾问期间为公司经营与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