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杜玲、杨蓓))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杜玲、杨蓓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一致行动人邢博越。本次转让前,二人合计持有公司5.77%股份;转让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转让价格为9.15元/股,总价款合计1.97亿元。股份过户完成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终止。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