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2025年11月24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与一致行动人杜玲、杨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杜玲、杨蓓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94%、2.83%股份协议转让予邢博越,合计转让5.77%股份。转让价格为9.15元/股,总价196,906,225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全额一次付清。本次转让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邢博越承诺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本次转让尚需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