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应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披露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