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细则还规定了会议程序、表决方式、保密义务及记录保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