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合规披露、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诚实守信、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法务部为日常职能部门。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的工作内容,涵盖信息披露、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维护、保障股东权利等。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官网、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路演、调研接待及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要求在相关活动中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所有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形成记录并妥善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制度还对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与分析师及媒体的互动作出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