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其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估。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需审阅财务报告,督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