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