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决议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临时提案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严格执行决议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