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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01513.HK):(I) 建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II) 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 (III)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IV) 建议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V)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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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I) 建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II) 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 (III)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IV) 建议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V)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时,建议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此外,鉴于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王智瑶女士为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具备临床医学与公共管理专业背景,曾任多家医药企业高管,目前于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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