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