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融资租赁交易)
華油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51)於2025年10月31日宣佈,其間接附屬公司新疆華油油氣工程有限公司(承租人十九)與中關村科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協議十九。
根據協議,新疆華油將其自有油氣開採設備(租賃資產十九)以1,400萬元人民幣出售予中關村科技,並租回使用,租期為36個月。租賃付款總額為15,578,693元人民幣,包括本金1,400萬元及含增值稅利息1,578,693元(按年利率6.7%計算),租金於租期內每季度末分期支付。租賃期間,設備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租期屆滿且義務履行完畢後,新疆華油可以100元人民幣的名義價格購回設備。
此外,雙方訂立顧問協議十九,新疆華油將支付21萬元人民幣顧問費,用於財務計劃、政策諮詢及客戶聯絡服務。廊坊華油及北京華油就該融資租賃交易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本次交易所得款項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購買設備及補充營運資金。董事會認為交易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自2025年5月8日至10月31日內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十七、十八及十九合併計算後,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公告及通知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