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明确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