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发生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19,717,48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7.57%,占公司总股本2.24%,执行人为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同时,4,106,600股轮候冻结生效转为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3.66%,占公司总股本0.47%,执行人为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原因为轮候冻结生效。截至公告日,叶湘武累计被司法冻结4,161,400股,司法再冻结20,189,242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21.23%,占公司总股本2.77%。公司暂未获知冻结变动具体原因。该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但存在因债务纠纷导致股份被处置及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