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相关事项须报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