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程序明确,须提前20日或15日公告。股东可现场或网络参会,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审议。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达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批准。规则还明确了会议主持、表决程序、决议公告、律师见证等内容,并规定决议违法或程序违规的救济措施。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