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温晓军)
独立董事候选人温晓军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后续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