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 职权范围)
山西省安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520)董事會已成立審計委員會,其職權範圍如下:
審計委員會由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前任審計師合夥人於離任後兩年內不得擔任成員。
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通知須提前5日發出。決議以簡單多數通過,書面決議經全體成員簽署亦有效。會議記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提交董事會查閱。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罷免向董事會提供建議;監察審計獨立性與有效性;審閱財務報表及年度、半年度、季度報告中的財務申報事項;檢討會計政策、重大判斷、審計調整及持續經營假設;確保遵守會計準則及上市規則。
委員會須檢討財務監控、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與管理層討論資源配置,並監督內部審計功能的有效性與資源充足性。須審閱外聘核數師對管理層的函件及回應,並確保董事會及時回應相關問題。
委員會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包括檢查公司財務、監督董事及高管行為、提議召開股東會、提出議案及訴訟等。亦負責檢討員工匿名舉報機制,確保公平調查。
委員會有權獲取公司所有財務資料,要求管理層及員工提供資訊,並在必要時取得外部專業意見。資源及費用由公司承擔。主席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由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代表出席。本職權範圍須登載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