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职期间如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丧失资格。战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必要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并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