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春天总经理工作细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可连任。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须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报酬。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拟订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任免副职等职权。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形成纪要并保存十年。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须在三十分钟内向董事长汇报。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