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战略投资与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交易等事项表决。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字,档案保存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