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2025年10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长为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设立审计风控部,在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包括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济责任等方面审计。审计风控部有权要求提供资料、开展调查、检查系统及资料,对严重违规行为提出制止建议。制度明确审计程序,包括计划制定、通知送达、现场审计、报告编制与征求意见、整改督查等环节。对不配合审计、提供虚假资料、整改不力等行为将问责,审计人员若失职、泄密或谋私也将被处理。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