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归属比例为100%。因离职,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4,91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作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股。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共430名,归属数量合计1,040,616股。李小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兴胜、侯栋先生因可能存在短线交易风险,其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归属暂缓办理。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归属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