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需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召集。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独立董事须每年提交述职报告,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津贴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本制度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