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绩效评价体系,提出薪酬计划、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秘书机构,提供资料并执行决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