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成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