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8,474,390,03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42,987,413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实际每股派发0.31元(含税),共计派发2,613,734,813.44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故实施差异化分红。根据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08%,影响较小。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