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等。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对违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书面提交董事会。工作经费由公司承担,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