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于2025年9月2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规程旨在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与披露中的监督作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股东权益。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安排,审核年度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更换审计机构。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须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经营与财务情况。审计委员会需审阅会计报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形成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还应提交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审计机构决议,并在年报中披露履职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执业质量评价,确保改聘理由充分,并披露相关决议及被改聘机构的陈述意见。本规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