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5,439.8597万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增资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利润分配时优先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可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时依法清算。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违规责任。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