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各委员会中均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承担相关费用,并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条件。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