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会架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标准与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受理有权提名人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意见。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表决。委员会履职所需经费由公司承担,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应及时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