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通过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信息,严禁以新闻发布等形式替代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公司需披露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债务违约、诉讼仲裁等。信息披露流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公司建立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并设内部审计机制保障财务信息真实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违规将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