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修订。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会议、信息披露、股东名册管理等。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