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9月12日第二次修订并实施,管理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职责包括绩效考评、薪酬计划制定、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